不仅西方哲学家韦伯和海德格尔等对我们思考“价值本体沦”有启示意义,中国的儒 家哲学在“价值本体论”方面尤其有着直接的丰厚的学术资源。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所创制出的仁学 体系,其理论特色就体现为由天命观念所表达的人生观理解。自此,对人生价值的理解和人生的安顿 就成为几千年儒学发展的主要脉络。之后,孟子糅合了商周天命观念和孔子之仁学,构建了原始儒家 之人性与人心理论体系。在此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王阳明,他基于对程朱理学之“理”本体的讨论和 批判建构了“心”本体论。在王阳明看来,此“心”虽由伦理原则切人,但其已超拔于道德本体而 进入了“实体形上”的层面,它是一个包含道德本体但又不限于道德本体的“实体本体”。 当然,这个“实体本体”不是“事实本体”,而是“价值本体”。王阳明的这 一理路为后世的儒者提供了一条重要的发展脉络,现代新儒家作为一个派别的形成就得益于王阳明的 理路:其代表人物主要以心性儒学为本,对于“价值本体论”纷纷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建构。熊 十力认为哲学的宗旨就在于穷究本体,这一本体不是其他而是“本心”。此外,张君劢、梁漱溟等对 于本体意义上的自由意志和“意欲”也进行了探讨。显而易见,无论是“本心”还是自由意志抑或 “意欲”,都是价值性的,而非事实性的。 不过,在现代新儒家阵营中,最有代表性、因此也最具有借鉴意义的还是牟宗三。牟宗三的代表 性和借鉴意义在于:他以道德为进路,不仅建构成“价值本体论”,而且亦建构起“实践的形而上 学”——“道德的形而上学”的完备形态。在“道德的形而上学”的建构中,牟宗三放弃了对宇宙 生成发展过程的思辨虚构,而是把作为“良知”的“真我”当作本体。当然,这种建构也不是“事 实”意义上的,而是“价值”意义上的,即指“万有”依此本体而拥有了价值和意义,而非指该本 体创造、创生了万物。不仅如此,既然“良知”之“真我”是本体,它就必须能够应对多种理论诉 求,否则它便不可称之为“本体”。牟宗三通过解析“我”完成了这一任务。他指出,“良知”本体 包括三个“我”:一是“物自身的我”,是知体明觉之“真我”,由“智的直觉”以应之;二是“心 理学意义的我”,是“现象我”,由“感性直觉”以应之;三是“统觉我”即“认知我”,由“形式 直觉”以应之。在这三个“我”当中,“认知我”既不是“物自身的我”之“真我”,也不是“现象 我”之“假我”;它是由“真我”为了成就经验知识、为了开出科学和民主所依赖的知性经过“自 我坎陷”而成的。不过,这三个“我”虽各不相同,但最终都统一于“物自身”之“真我”: “真 我”是“智的直觉”之自视之“我”, “现象我”是以“感性直觉”应对“真我”时所起现之 “我”,“认知我”则来源于“真我”之“自我坎陷”。可 见,牟宗三虽然在本体的层面给予知性以确认和安顿,但他并未予知性以独立的地位,而是将它置于 “良知”的统摄之下。此为牟宗三之“价值本体论”的骨干。